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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政协印发《自治区政协“委员会客室”工作办法》
2025-09-15 08:58:05   来源:华兴时报

  日前,自治区政协结合工作实际,印发《自治区政协“委员会客室”工作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推进“委员会客室”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、程序化建设。

  “委员会客室”是自治区政协为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、汇聚力量政治作用,立足发挥政协委员独特优势开展统战工作而建立的工作平台,是委员联系界别群众、开展委员履职“服务为民”活动的重要载体。《办法》强调,“委员会客室”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,突出政治性、统战性,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重点做好思想政治引领、听取意见、反映诉求、凝聚共识、增进团结、汇聚力量的工作。

  《办法》指出,建立“委员会客室”坚持突出特色、打造品牌原则,由政治素质过硬、履职热情高、有较强行业代表性和业内影响力的委员牵头成立,吸纳3名至5名委员组成工作团队,并由牵头委员向所在专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经专委会审核、报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同意后,以牵头委员的姓名命名挂牌后开展工作。

  《办法》明确,“委员会客室”会客对象主要为委员所在行业和领域的代表人士及界别群众,主要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和方针政策,加强思想政治引领,结合行业和领域界别群众需要,宣传阐释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重要工作安排。加强与界别群众联系沟通,发挥“委员会客室”的桥梁纽带作用,常态化倾听界别群众呼声,通过提案、社情民意信息等反映界别群众的愿望诉求。开展委员履职“服务为民”活动,立足“委员会客室”的优势,面向界别群众开展政策宣讲,传播专业知识,帮扶困难群体,多做强信心、聚民心、暖人心、筑同心的工作。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理顺情绪、化解矛盾的工作,把握本行业、本领域群众利益诉求和关心关切,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、增进共识。

  《办法》提到,“委员会客室”工作以宣讲、调研、座谈、个别访谈为主要形式,可线上与线下相结合,在工作中如发现带有普遍性问题或事项,可报牵头委员所在专委会,由专委会组织并通过“有事好商量”“界别协商”“对口协商”等方式助推问题解决。 (记者 司冰心)


【责任编辑】:包瑞